2014年2月4日 星期二

二月,在香港的最後一段。

"要走的始終要走。"

大概是女朋友對我說過最man的說話(雖然她很多時候也很man)。

要走了,不捨得身邊陪我長大的一事一物很正常吧?

離開前,回到舊居,回到小時候。



入口。



搬家時這好像是剛剛上油。



這張看更椅,十三年也沒有變。


香港舊建築的美(不是我舊居啊)。



他們不哭的話其實也很可愛。




這是我的第一篇Blog吧,希望自己可以繼續下去,
不要再半途而廢,不再忘記自己的夢想。

還有不要浪費用獎學金和利是錢買的新相機新鏡頭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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